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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紅網湘西站7月18日訊(團結報記者 譚必文 通訊員 李再興)湘西州洪災受災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。7月17日,記者從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,這是該中心依據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和州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辦法積極執行的一項惠民措施。
  當天,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各縣市管理部發出通知,此次在“7·15”特大洪澇災害中受災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,可按照相關規定提取家庭成員(含直系親屬)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資金用於解決家庭生產生活困難、重建家園。
  管理中心規定,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受災職工可憑相關證明材料直接提取;而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受災職工,只要貸款逾期連續不超過3期以上(含3期)或累計逾期6期(含6期),且抵押物足值(抵押物價值大於貸款餘額)也可申請提取。符合條件的職工須在2014年12月31日前申請一次性提取家庭成員(含直系親屬)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餘額,最高可全額提取,賬戶內只要保留人民幣10元即可。
  為切實便民利民,服務受災職工,管理中心還簡化了提取手續,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,只要帶齊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(含直系親屬)的證明材料,洪災受災損失情況和繳存職工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後出具的證明材料,經各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調查屬實後即可提取。同時房屋受災嚴重的繳存職工,可到管理部申請自住住房(門面除外)大修貸款,只需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書、房屋所有權證、施工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即可。  (原標題:湘西州洪災受災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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